不動產經紀人/新北市都更、台北市危老都更推動師 曾建福

【不動產經紀人:(109)新北經字第003757號】|【新北市都更推動師(105083)】【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】【租賃住宅管理人員】

不動產經紀人/新北市都更、台北市危老都更推動師 曾建福

【不動產經紀人:(109)新北經字第003757號】|【新北市都更推動師(105083)】【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】【租賃住宅管理人員】

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

108年9月份,順利拿到了【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】

這領域不算陌生,因為在106年有拿到【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師】。

確實,都市更新是比較複雜的,但因為推動不易,加上文林苑的事件,造成更加的困難!

現在還在修法中,都更只能再慢慢等待了!(都更條例已經修法完成,子法尚未完成)

(即便修法完成,是否能執行多數決,還不敢說!)

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

現在!

政府為了解決危險與老舊的改建問題!

不能遙遙無期的等待,因此在106年立法通過了都市危老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,簡稱「危老條例」。

立法通過後,可以說靜悄悄的,成效幾乎是等於零!

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

今年!就在今年!

台北市非常積極的通過了危老重建推動師辦法

透過市政府通過的教育機構,培訓了一批「危老重建推動師」目前已經超過500位,其中分為三種,建築師是重要的成員!

但是危老重建的關鍵在於整合與協調!

因為重要的關鍵在於100%同意!

(其實都更的權利變換,雖然是多數決,但也會要求到100%,不然是無法改建!)

也因如此,次要的關鍵人員將是不動產的專業人士,如地政士、不動產經紀人、估價師、律師等)

危老重建除了專業人士的協助!

還是需要改建範圍的屋主共識,沒有絕對的公平,只有相對的公平!

老屋改建之責,不應該全然都在於政府!

政府僅能在公平的遊戲規則下,盡可能的協助大家改建!

台灣的民主與自由,是最大特色,自然要為自己負責!

老實說!

如果連自主更新的方式,真的還是無法達到100%,那就只能放下了

賣掉後去買附近相對新的房子吧~

建福並非建商,也非土地開發!

危老重建推動師也不是!

未來的協助,將會以自主更新的方式為主~

如果有此需求者,再與我聯繫~

建福並非個人,而是有夥伴與團隊可以協助大家~

將來再慢慢分享相關訊息

不過~

不論是都更還是危老,都是不容易的!~

但雖然不容易,卻也是需要進行與關注的議題!!

適用「危老條例」申請重建之建築物,為都市計畫範圍內非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(文化局)指定具有歷史、文化、藝術及紀念價值合法建築物,且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:

一﹅經建築主管機關(都市發展局)依法規通知限期拆除、逕予強制拆除,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。

二﹅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。

三﹅屋齡30年以上,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之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,且改善不具效益者。

四﹅屋齡30年以上,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之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,且未設置昇降設備者。

  • 最高可達建築基地1.3倍之基準容積或1.15倍之原建築容積。
  • 三年內提出申請(2020年5月9日前),再給予基準容積10%獎勵。
  • 若合併鄰接建築基地或土地重建時,鄰接基地或土地之容積獎勵計算限定1000m²以內。

´授權由地方主管機關另訂標準酌予放寬。

´建蔽率之放寬以住宅區之基地為限,且不得超過原建蔽率。

危老條例施行後5年內(2022年5月9日前)
申請重建者,享有下列減免: 

  • 重建期間,免徵地價稅。
  • 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。
  • 重建後未移轉所有權者,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得延長10年。(合計最長12年)

一.建蔽率時代舊建築容積小於容積率時代基準容積之充分實現容積。

二.容積率時代免計容積之放寬樓地板之充分實現。

三.改善建築的基本品質及經濟效益。

1.舊建築折舊率歸零,重新計算年限,新建材、新設備、新管線 。

2.改善居住格局及通風採光條件 。

3.改善建築結構安全性能 。

4.配合新時代家庭人口結構及居家行為,調整格局經濟效益。

5.增加公共附屬空間及汽車、機車、配套空間。

6.改善周邊環境之呼應及綠化。

四.改善建築的基本品質及經濟效益。

1.綠建築設計。

2.智能建築設計。

3.無障礙環境設計。

五.提升房屋價值及價格。

六.建構公專有制度,落實大樓管理公約及使用維護管理。

七.利用容獎新增之樓地板其銷售金額,抵付大部分或全部 重建之共同負擔,降低重建自籌資金壓力。

都更改建失敗的主因!!

過程與資訊不透明!~

過程與分配不公正!~

建設公司當實施者,雙方彼此不信任。

無法達到百分百同意~

都更面積有限制~

都市更新過程漫長與複雜~

自主更新缺少了專業開發與整合能力~